育儿假休假一般规定是,子女在年满三周岁内,其父母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。各省市育儿假的天数也存在差异性,执行当地政府规定。要想休育儿假首先要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生育,其次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申请,而且育儿假的考核周期以子女每满一周岁为周期。总的来讲,需要满足7大条件。
职工享受育儿假待遇的依据是当地人民政府法规规定,职工以子女出生证明为依据,应当履行休假请假义务,以下是休育儿假的7大条件:
- 1.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。比如,不能超出三孩政策的上限、经法定婚姻登记;
- 2.按照自然年作为计算周期,从子女出生之日起,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享受累计15天的育儿假,多子女数量不叠加享受假期;
- 3.可参照年假,非一次性请假,额度内可多次请假;
- 4.当年内使用,不可结转。超出12月31日的,视为放弃,不另外发放补偿;
- 5.新入职的,参照年假计算方式,按照入职日至12月31日的【当年剩余天数】除以【当年天数365/366】得出的数值再×15向下取整数值。切记无需四舍五入。
- 6.当年子女满3周岁的,按照满三周岁的当日进行折算。
- 7.当年离职的,按离职日折算当年可休假天数,多休的,按照事假计算。
需要注意的是,当地规定的不符合计生政策的职工不享受育儿假待遇;新入职职工申请休假应提供原单位未休育儿假证明;无业人员入职不享受入职当年子女满周岁内育儿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