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精宝宝长大后并不能通过医院那边的留存信息找到供精者,因为我国进行供精、供卵助孕必须是双方互盲的情况下进行的,主要就是为了避免类似于这样的纠纷出现,医院不能向双方透露对方的信息,否则就属于是违法行为。再来虽然在生物学上供精者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,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只承认申请供精的男方是亲生父亲,所以不用太纠结于这些问题。
申请供精做人授或试管时医院都会让患者签署一份供精知情同意书,上面有明确写到“承诺永不查询供精者的确切身份,同样对申请供精者及其子代的信息,生殖中心工作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保密”,所以即使医院有留存供精者的信息,也不会提供给长大后的供精宝宝。最后只要是供精人工授精的妇女得到了她丈夫的同意,那么在我国法律上他就是供精宝宝的亲生父亲。而供精者只是陌生人,与孩子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