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

据上海高院4月1日消息,2023年6月,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,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,通知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(HCG)报告,该检查通常用来诊断是否怀孕。严女士在按要求检测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,于是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。几天后,公司突然通知严女士,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,而在其他平台上,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。

公司入职要求做hcg检查

多次沟通无果后,严女士以该公司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、恶意取消岗位为由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3万余元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。被告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在得知应聘人员怀孕后,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,存在就业歧视行为,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,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。最终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该公司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3万余元。

网友锐评

@宫廷春宵:emmmmm……没到临产期,也能工作啊……我老师快到预产期了,还在上课呢……总不能不让人家生吧!

@我姓财:鼓励生,但公司不鼓励咋办。别说已经怀上了,到年龄了未婚未孕,或者已婚未孕,在面试时都会作为扣分原因之一。

@小燕子:明知道要找工作关键期,为啥不避孕呢!傻女孩,哪怕入职一天再去怀也行呀! ​

最后修订时间:2024-04-02 09:42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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