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是在妊娠期初3个月内(尽量在孕10周以内),注射1个疗程,用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连续3次。因为16-18周会有很大几率通过胎盘传染给宝宝,所以对于既往有过梅毒感染并且治愈后,如果怀孕,要及时的在孕早期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。而且在整个孕期尽管早期进行过一个周期的阻断,但是孕期每月都应该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,定量的检测,也就是滴度的检测,判断有无复发或再次感染。如果在孕期出现了复发或者再次感染者,要追加一个疗程的治疗,也就是在妊娠末期(7-9个月)再注射1个疗程。
对于梅毒的治疗,通常说的就是梅毒抗体阳性治疗,最佳的用药就是青霉素,但如果患者对青霉素过敏,那么可以尝试服用红霉素,也是青霉素的一种替代品,在没有选择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四环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