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怀孕3个月后可以到社保局登记办理生育险备案,而且是有时间限制的,最晚不得超过孕期结束前一个月。具体时间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规定进行判断。如果错过了备案时间,可能会影响到孕妇和宝宝的社保权益。因此,建议孕妇在怀孕初期就开始了解有关备案的相关政策,及时做好备案准备和准备材料,以便顺利备案。
怀孕三个月可以申请生育备案。怀孕十二周左右,可以携带个人社保、身份证、孕妇保健手册、结婚证等资料到社保局备案。如果孕妈是准备异地生育登记的,那么还需要提供异地生育证明才行,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。但不同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同,所以生育备案的办理的时间可能不一样,以及需要的证件也可能不一样,所以孕妈们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去咨询一下具体的备案时间。一般情况下,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都会通知孕妇。
生育险备案时间最晚不得超过孕期结束前一个月,否则生产之后不能享受生育险带来的福利待遇,也就是不能报销费用,也不能领取生育津贴,这一点要由产妇本人和单位承担,所以女性朋友们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。生育保险一般都是由女性所在单位办理的,一般女性想要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,需要在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满一年才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