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乘人员只要正当理由不接种新冠疫苗就不违法,像空乘人员怀孕、过敏、有慢性疾病等只要出具相关的证明,就可以拒绝接种新冠疫苗。虽然新冠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,但空乘人员人员属于高危一线工作人员,国家要求的是尽可能的都接种,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乘客安全的保障。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疫苗接种,很可能会对航司的经营安全带来隐患,其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,单位有权将其辞退。
根据我国目前应对新冠病毒的免疫策略,国内疫苗接种正按照“应接尽接、梯次推进、突出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原则在推进。但有以下情况的空乘人群可以暂缓接种新冠疫苗:
- 1. 严重过敏体质,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;
- 2. 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、患慢性疾病者、有癫痫史者、过敏体质者;
- 3. 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、抗体检测阳性者;
- 4. 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、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;
- 5. 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: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肝肾疾病、恶性肿瘤;
- 6. 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者;
- 7. 严重的肝肾疾病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、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。
我国现阶段新冠疫苗接种对象,主要是18-59岁的人群。并且已经明确了接种的禁忌和接种注意事项,空乘人员在接种前如实向医生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、过敏史等信息,包括慢性病患病史,医生在充分评估后,再确定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