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偶女性在有剩余胚胎的情况下,是可以继续做试管婴儿生育小孩的。我国有规定“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”,主要是为了防止单身女性通过试管婴儿躲避婚姻和家庭责任,而丧偶女性其并不存在这一情况,前期的检查与培育胚胎均是双方一起施行的,所以在本质上丧偶女性与单身女性是有区别的,所以丧偶女性并未违反相关条例,可以继续做试管婴儿移植剩余胚胎。
2020年一对夫妻在一妇幼保健院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,后与医院签订了冷冻胚胎协议。2021年5月29日丈夫在工作中不幸身故,妻子为延续血脉,取得家人同意后前往医院要求将胚胎植入体内孕育,却被医院方以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。
后妻子将医院告上法庭,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告为丧偶妇女,有别于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身妇女,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,原告在丈夫去世后,坚持将两人爱的结晶延续,体现其为人妻对丈夫的爱、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,且被告为原告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不违反关于“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”规定,所以法院判决医院继续履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合同,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。